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隶属于建筑与艺术学院媒体与设计艺术系,位于学校本部,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本科专业,具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和工业设计工程硕士、MFA艺术硕士学位点。下面小编来为你介绍2018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政策简章。
2018北京交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政策简章
一、招生地区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广东。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包含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费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
本科 |
四年 |
艺术文理兼收 |
总计划80人, 其中天津(艺术文)2人、内蒙古2人、四川3人 |
10000元/学年 |
说明:
1、本表计划仅指在北京交通大学校本部专业,不涉及北京交通大学威海校区。录取学生全部在北京交通大学校本部就读。
2、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入学后学生进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其中之一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按照其具体学习的专业颁发北京交通大学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北京交通大学授予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者,颁发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3、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如果国家调整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学校将执行新标准。
4、除天津、内蒙古、四川外,其他省区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简称“校考”),各省区具体招生计划数将在校考后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与该省合格生源比为1:4(以下简称“1:4原则”)。
5、根据有关规定设计学类专业将预留招生总数10%(8人)左右的计划,根据各省区录取开始的时间先后依次投放到报考生源充足、分数较高的省区。
6、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入学后外语教学只设英语。
三、校考
除天津、内蒙古、四川三个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外,所有拟报考北京交通大学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天津、内蒙古、四川考生参加校考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