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实验幼儿园实行集团化管理,包括幼儿园本部、机关分园和绿园分园三个园所,均为公办园。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幼儿园2018年的招生计划及报名时间吧。
2018淳安县实验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及报名时间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保障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法规,根据《2018年淳安县千岛湖镇公办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指导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1. 淳安县实验幼儿园是县直属的公办幼儿园,实行集团化管理,下辖三个公办园:实验园本部(南山一路66号)、机关分园(塘边弄4号)和绿园分园(绿园新村23幢)。三所园区均按省一级幼儿园配置。
2. 2018年秋季,实验幼儿园共招收10个小班:绿园分园6个小班(小班后直升实验园中大班);机关分园4个小班(小班后直升机关园中大班)。
二、招生对象
幼儿年龄: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间出生。
1.户籍在千岛湖镇城区的适龄幼儿:含千岛湖十二大社区,宋家坞村(不含青溪新城、茶苑小区、玉兰花园、南景现代城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的适龄幼儿)。
2. 省市机关驻淳单位工作人员、驻淳部队军人、淳商回归人、招商引资的适龄子女;持有亲商证和人才特聘工作证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招生原则
户口本及房产证有效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
1. “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千岛湖城区适龄的幼儿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以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房产为准,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录取。
2.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在房户一致优先录取的基础上,再考虑千岛湖城区有户无房的幼儿。如遇该类幼儿报名数超过缺额数,采取就近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录取。
3.服从统筹调配原则:如遇两园区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额的情况,根据前两个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实验幼儿园根据报名实际及家长是否服从调配意愿,在两园区间进行调配。再遇不平衡状况,由教育局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