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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及招生计划(2)

映芳 2018-03-26 16:08:23 手机版

  (二)知行计划

  旨在选拔对我校某一专业(类)有浓厚兴趣,围绕该专业(类)取得过相关成果,能够体现出在该专业(类)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优秀毕业生。

  1、招生专业(类)

  计算机类、经济管理试验班、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机械类、软件工程、建筑类、法学。

  考生仅可选择1个专业(类)进行报考。

  2、报名条件

  考生满足基本报名条件外,还需满足各专业(类)报名条件,具体见附件1。

  (三)说明:

  1、“思源计划”和“知行计划”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一进行报名。

  2、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

  3、对考生提交的专利、论文、公开出版书籍、研究性学习报告等成果,我校在初审环节将进行严格的论文查重、真伪鉴定及质量评估。

  4、上海、浙江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7《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四、 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网审通过后须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包括学籍中学和高中阶段曾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作为考生的证明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考生就读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网上报名及网审

  考生可于2018年3月22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开始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和“学业成绩”材料,“申请报告”须符合附件2的要求,“学业成绩”材料须符合附件3的要求。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8年4月3日14:00前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

  我校将组织网审组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核材料是否达到报名条件的基本标准。

  对于首次“确认志愿”后被审核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8年4月9日14:00前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

  若考生删除了“待补充材料”状态的报名,再次报名后得到的审核结论即为考生的网审结果。

  考生网审结果以报名系统显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布及通知。

  2、邮寄书面材料

  通过网审的考生须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申请报告(证明材料需中学进行公示并加盖中学公章)、学业成绩材料、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书面材料,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于2018年4月12日14:00前(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无法参加初审。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