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召开,关于儿童权利方面的问题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什么是儿童权利?儿童有什么样的权利,相信许多父母们都不太了解,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想要了解更多最新儿童资讯吗?请看青少年教育应该培养孩子“全人教育”。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朱永新提交了《关于保障儿童亲子团聚权,根治留守儿童问题》的提案,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统筹协调,增加亲子团聚权的相关条文,制定补充性规定或司法解释。
两会前,本报组织的一项微调查显示,父母对儿童权利知晓率最高的前三项分别是受教育权、隐私权和生命权,而对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参与权和身体自由权知晓率最低。
中国儿童中心对武汉、南昌、乌鲁木齐、哈尔滨、南京、成都、南宁等7个城市2049名五年级学生家长的《城市小学生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显示,75%的家长从来没有听说过儿童权利,50.4%的家长和孩子谈话最多的主题是“学习”,57.78%家长陪伴孩子花费时间最长的是“写作业”。
基于这两个调查和朱永新的提案,本报记者采访了朱永新以及中共十八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主任佟丽华,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学会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关颖,三位专家从不同角度强调了家庭教育中儿童权利的重要性。
绝大多数父母并未意识到孩子是有权利的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普及范围较低,许多父母并没有把孩子当成是有权利的独立个体。
朱永新对于此次中国教育报刊社微调查结果的第一印象是,教育系统的家长对儿童权利的了解,比一般的家长要好一些。他说:“生活中大部分父母心里并没有儿童权利这个概念,也没有真正把儿童作为一个平等的人来尊重。对于儿童的权利,父母比较注重的是生命权、受教育权和隐私权,是从父母保护儿童的角度去关注的。而儿童自身的权利,比如说参与权、话语权,自己来支配自己的财产、时间这样一些权利,还没有受到充分的尊重。”
关颖指出有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容易被父母忽视,一是儿童有什么权利,如何保护他们的权利。二是父母对孩子应当履行哪些职责,法律规定的保护儿童权利的义务是什么。她非常遗憾地表示,我国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有20多年,但成人社会远远没有把儿童放在应有的权利主体位置上,这两个问题很大程度上并没有进入父母了解、关心孩子的范围。
针对父母对儿童权利的无知,朱永新说,中国的父母亲很少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而是更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认为孩子是父母生的,是由父母的血脉、精血造就出来的,所以孩子是他们的一部分,就必须听父母的。父母总是把孩子视为自己的附属品,并没有意识到孩子是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另外,很多父母认为孩子还小,什么都不懂,父母说什么他们就得做什么。所以大部分的父母最看重的是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很少关注孩子的参与权,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到让孩子参与。所以家庭所有的决策,几乎都是父母自己的决策,孩子几乎不会参与其中。
佟丽华特别指出,农村尤其偏远农村的留守儿童,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带来的流动儿童,这两个群体面临的儿童权利问题更为复杂。总体来看,能把孩子当成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在日常生活包括学习中去尊重孩子的权利,与孩子平等地交流、沟通,对于整个中国的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依然还是一个挑战。
漠视儿童权利是扼杀儿童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意识
许多父母以“为了孩子好”的名义,无视和漠视儿童权利,更有甚者,逾越法律底线,对孩子实施家暴。
家庭教育环境中有哪些漠视儿童权利的表现?关颖认为,主要有三种:首先是父母失职、行为失当——侵害孩子的生存权和受保护权,比如外出务工不管孩子、忙于工作忽略了孩子、推脱或放弃抚养监护责任、过于看重学习,忽视孩子的健康、粗暴管教等。其次是以成人为本位,忽视孩子的发展权。比如,把孩子当大人、把孩子的特点当缺点、不允许失败等。再其次是“亲子一体化”——剥夺孩子的参与权,比如主观臆断,不屑于倾听孩子的声音、自作主张,不给孩子选择的机会、过多唠叨,扼杀了孩子参与的动力等。
关颖还特别强调,许多父母在应试教育中起的是推波助澜的不良作用。她说,无数父母自认为是“为了孩子好”,出于对考试、升学的焦虑,被社会上某些利欲熏心的教育机构和伪专家忽悠,逼孩子超前学习、给孩子层层加码、对孩子过度培养。这完全违背孩子的成长规律,把孩子变成考试机器,变成父母实现自己愿望的工具。孩子的兴趣培养、学校选择、乃至找对象、生孩子……都由父母说了算。在父母的卵翼下丧失独立做事的愿望和能力,成了父母“牵线木偶”的孩子,屡见不鲜。
对此,三位专家一致认为,家长不考虑孩子的需求而一味给孩子报补习班,是对孩子自由成长权和发展权的无视和侵犯。
漠视儿童权利有什么危害?佟丽华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解读。他认为家长对儿童权利的无知和漠视会导致违法侵权。他说:“我们曾经统计过,媒体公开报道的近700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有359个孩子是被父母打死的。”佟丽华提及2015年1月发生的国内首例撤销监护权案件,江苏徐州的一个父亲强奸女儿入狱后,母亲8年对孩子不管不顾,严重侵害孩子的权益,最终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佟丽华认为,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制定颁布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把原有的法律细化,让严重侵害孩子权益的父母,能够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是给广大父母敲响警钟,绝不能对孩子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