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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校车铁丝网封车窗挤下68个孩子 司机涉嫌危险驾驶或重罚

kina 2016-06-16 14:55:11 手机版

   近几年来,校车安全事故频发,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其中不乏一些司机唯利是图,当然也与家长们安全意识淡薄息息相关。为了从根源杜绝“黑校车”事件的一再发生,确保广大孩子的生命安全,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此同时,也更加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黑校车”左右两侧车窗都被铁丝网封死。 南国今报 图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消息,一辆车窗用铁丝网封死、车身油漆已经锈脱的无牌大客车内,竟挤着68名村里娃。昨日(6月15日)上午7时许,这辆正拉着孩子们去往广西柳州市穿山镇仁安小学的“黑校车”,被柳江县穿山镇穿山交警中队民警“逮”个正着。看着这个装着满满一车孩子的“大铁笼”,在乡间弯弯曲曲的道路上奔驰,让人不禁捏了一把汗。

  多次布控:终于截住“黑校车”

  “我们拦下这辆客车时,车内过道上全是小孩。”穿山交警中队中队长秦郁相说,当天早上7时许,他们联合教育、交通、农机等部门在该路段布控,终于查到了它。此前,对于这辆客车超员的情况他们早有耳闻,但是布控过多次,都没有逮到现场。

  此次行动,为了不打草惊蛇,布控人员都是开着自己的民用车在仁安小学附近蹲守。果然,7时40分,一辆大客车从乡道上远远驶来,民警上前实施了拦截。

  从车窗往里看,车内挤满了小孩。民警让孩子们逐个下车,一个一个清数,一共68人!这些孩子最小的才读1年级,看到被交警叔叔拦下个个显得茫然。清点完人数后,民警让孩子们先进入学校上学。

  经过现场初查,这辆车牌号为桂G716X2的大客车,于2012年1月登记在李某龙名下,并从来宾车管所转出来,但之后就没有再到其他车管所“落户”,也就是说这辆车不仅无牌无证,也没有合法手续,就是一辆“黑车”。

  车况堪忧:属强制报废车辆

  随后,交警要将该车暂扣回中队。“我上去开都开不了,挂挡位挂不上。”秦郁相说,他们又从穿山客运站请来专门开大客车的司机,请他把这辆大客车开回中队,结果司机来了之后,发现车况太差,不敢开。最后交警只好另想他法把大客车扣回中队。

  昨日中午,记者在穿山中队见到这辆大客车时,尽管已经提前知晓车况不良,但仍大吃一惊——车子左右两侧的窗口被用细格铁丝网钉死,右侧车门没有玻璃,只剩一个框,且因车门自动开启装置失效,司机干脆把车门开关改成用手拉的“插销”。司机解释说,安装铁丝网是担心孩子太小,把头手乱伸出窗外有危险。

  这些改装在民警看来,都是非常“致命”的。“如果翻车,被这些铁丝网挡着,孩子连从窗口逃生的机会都没有。”秦郁相介绍,而这种“插销式”的开门方式也很危险,一旦车门受损变形就很难打开。

  不仅如此,这辆车的问题还不少。民警介绍,该车的方向盘非常松旷,自由转向的角度达到80度,加上车子离合非常硬,人要几乎站起来才能踩得下去,车子的操控性能糟糕到不行。另外,这辆车的外观看上去多处已经锈迹斑斑,记者用手就可以把锈蚀的地方掰下来。

  据交警介绍,这辆大客车是2003年的营运车辆,到2012年转出时已经服役了9年,按规定转为民用后,还可使用至2018年,只能自用不能再载客。但该车因连续4年未检,属于强制报废车辆。

  令人忧心:家长安全意识淡薄

  这辆大客车的车主叫李某龙,也是超载司机。李某龙接送的多是仁安村乐塘屯的小孩,他自己也是乐塘屯的村民,看到村里孩子上学有接送的需求,他就花了2万元买来这辆大客车,做起了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生意。

  “一个小孩一个学期收350元钱。”李某龙说。记者算了一下,68个学生一个学期的收入是有23800元,除去每个月800元油费,再没有其他成本,5个月下来有19800元的收入,平均每个月3960元。

  李某龙说,他每天早上7时许,送孩子们到三四公里外的仁安小学上学,下午4时30分再接回。平时还可以做自己的事,之所以车子不“落户”,就是不想花费年检、保险、税费等费用。在调查中,民警还发现,李某龙只有A2证,是不能驾驶大客车的。

  昨日,记者从仁安小学了解到,学校的孩子并非都是留守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家的情况比较多,还是有接送条件的。记者随机联系了一位家住乐塘屯的1年级学生小伍的妈妈,她说,因为乐塘屯至仁安村有一段路不好走,自己接送要花半小时,要忙着干活经常没时间,而村里小孩都是这么搭客车上学的,所以她也就不去关心车况好不好,超载有没有危险了。

  面临重罚: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柳江交警介绍,连司机在内核载25人的大客车,搭载了69人,超载44人,超载率高达176%,已属严重超载。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李某龙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交警部门将收集相关证据,届时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另外,因李某龙驾驶的车辆属无牌报废车,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将一并作出处罚。

  依据目前公安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驾驶大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5人以上的;驾驶中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8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10人以上的;驾驶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载客超过额定成员100%以上或者超过额定成员7人以上的,均可列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