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8儿童新闻中心

男子跟前妻抢房子 将不满周岁女儿扔在法院被拘留15日

kina 2016-10-26 16:38:55 手机版

   为人父母的,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将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不管父母双方会有什么矛盾或者是摩擦,都不应该置孩子的安危与不顾。日前,上海一男子为跟前妻抢房子,将不满周岁的女儿扔在法院被拘留15日。

  姜某夫妻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切悔过。郑岗 图

  姜某被司法拘留15日。郑岗 图

  为了向法院施压,上海市民姜某夫妻俩竟把孩子扔在了法院。

  10月2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对姜某夫妻作出严肃处理,被执行人姜某被司法拘留十五日,姜某妻子王某因在哺乳期免于拘留,给予批评教育并具结悔过。

  “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

  据法院介绍,男子姜某原住上海虹口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他与外地来沪工作的刘某结婚。2011年,随着老城区改造,姜某一家居住的老公房被动迁,分到了位于浦东新区的3套动迁房及数十万元的安置款。2014年,两人离婚,刘某向法院提出分家析产诉讼,要求分割相应财产。

  经浦东法院判决,三套安置房中的一套归刘某所有,同时,刘某应向姜某等支付补偿款四十余万元。姜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姜某却拒不搬出该房屋,期间还另娶王某为妻,并于2015年底生下女儿圆圆(化名)。

  为了讨回房屋,刘某无奈再次起诉姜某一家,要求其搬出房屋、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物业及租金损失,浦东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请。判决生效后,姜某仍然以种种理由拒不迁出,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顾悦考虑到姜某家里有幼儿,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上门做工作,督促姜某一家及时迁出房屋,还向申请执行人刘某争取到一定的迁出时限,以便其搬离。但即便如此,姜某一家依然拒不搬出。

  刘某见姜某没有半点搬离的意思,趁他外出之际,组织亲戚自行收回了房屋。得知房屋被前妻夺回,姜某一家大为不满。在他人怂恿下,姜某夫妻带着只有11个月大的女儿来到执行局,把火气全撒到了法官身上,无理要求法官讨回房子,并让对方增加补偿金额。

  顾悦反复对其做工作,明确告知此属无理要求。姜某夫妻见要求得不到满足,把女儿扔下掉头就走,并扬言“没房子住,就让法院养孩子!”顾悦赶紧追上去,但二人已经扬长而去。

  孩子父亲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看着这个不满周岁、嗷嗷待哺的幼儿,顾悦立即向执行局领导汇报情况,启动了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浦东法院早已和上海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建立了协助执行机制,该中心可为因各类刑事、民事案件导致暂时无家可归的孩子提供临时照看。于是,执行局副局长董四杰立即带队将圆圆送到了该中心。

  次日,承办法官顾悦立即责令姜某夫妻前来接受处理,两人也意识到犯下大错,很快赶到执行局。

  鉴于姜某不仅未及时履行义务,还将幼儿留置法院,严重妨碍法官工作,经过合议庭评议,浦东法院依法对姜某作出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对其妻子王某则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具结悔过。面对法律的制裁,姜某夫妻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表示悔过,并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结果,将配合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在法官陪同下,王某前去接自己的女儿圆圆,见到一天未见的女儿,她当场放声大哭。

  据浦东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志根介绍,近年来,部分被执行人为抗拒执行,或发泄不满情绪,将未成年人、老年人留置法院的情况时有发生,企图以此对法院施压,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对此,浦东法院执行局一方面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协助,通过加强与相关青少年帮扶中心、养老院等机构的合作,畅通人员救助渠道,实现人性化安置;另一方面,加大打击力度,对这类故意妨碍法院正常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相关违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