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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孩捡钱包送派出所:老师说捡东西要交给警察

kina 2016-11-02 09:32:01 手机版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也是良好社会风气的一个方面,值得每一个人学习和发扬。但是,当真遇到这类情况,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拾金不昧的呢?日前,一名年仅8岁的小女孩捡到一个钱包第一时间便交到派出所,这一行为不仅感动了孩子的父亲,更感到了成千上万网友。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杨皓)“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儿歌是这么唱的,咸阳一名8岁女孩在实际中也是这么做的。几天前,她和家人散步时捡到一个钱包,送到派出所,让警察帮忙找失主。

  民警:

  真是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

  10月29日晚9时许,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西兰路派出所来了一家三口。男子称他姓王,一家人在体育场十字散步时,8岁的女儿王楚斐捡到了一个钱包,她想把钱包交给警察让帮忙寻找失主。

  “真是拾金不昧的好孩子。”值班民警刘军锋和同事清点后,发现钱包里有3张银行卡、1张身份证及200多元现金。通过查询,民警确认身份证、银行卡和失主为同一人后,试图通过公安信息网查找失主,其身份信息中没有联系方式。

  10月30日,民警又到女孩捡钱包地方附近的几家银行通过银行卡查找失主,一无所获。民警再次对钱包清点,在其夹层发现一个“安谷园小区存车证”。10月30日下午联系上了失主王女士。

  10月31日上午,王女士赶到西兰路派出所领回了自己的钱包。王女士说,10月29日上午,她在体育场十字附近将钱包遗失,正为自己的大意而懊悔时,没想到钱包失而复得,让她太激动了。

  王女士说,她特别要对那位小姑娘说声“谢谢”。

  父亲:孩子的做法让我很感动

  昨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了王楚斐的父亲王先生,他说女儿上小学二年级。10月29日晚,他们一家三口在体育场十字附近散步,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从他们身边经过时,女儿看到掉下个东西,就对他说:“爸爸,看那个阿姨的东西掉了。”王先生说,当时他们喊骑车女子了,但对方没听到,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王楚斐捡起钱包后说,“我们交给警察叔叔吧。”

  “女儿的做法我觉得很意外,也很感动。”王先生说,他当时问女儿为什么要这么做,女儿说:“老师教我们捡到东西一定要交给警察,我相信警察叔叔一定会找到失主的。”随后,他们步行到西兰路派出所,把钱包交给了值班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