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到法律的保护,是任何人都不可以损害的。但是,现今频频曝出名誉权受损的情况。日前,一名幼儿园娃娃被幼儿园冠上“特殊儿童”的称号,令孩子家长十分不满,并闹上了法庭。近日,该案开庭审理,以孩子告赢幼儿园告终。
本报讯(记者刘苏雅)家长称孩子在幼儿园遭受长期虐待,园方向全体家长发布公开信称孩子“具有特殊儿童倾向”。因认为公开信对孩子的名誉造成了严重侵害,孩子起诉园方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上午,本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孩子胜诉。
牛牛妈妈介绍,牛牛在艾毅幼儿园天通校园学习了两年半,但一直表示不愿意去幼儿园,于是她为孩子办理了转园。为了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情况,牛牛妈妈希望园方随意提供两天的监控视频。
但牛牛妈妈表示,幼儿园最后拿出了孩子最后一天在幼儿园的录像:牛牛整个上午躲在卧室角落无人看管,下午又被老师虐打,“简直太触目惊心了。”牛牛妈妈找到幼儿园维权,园方却不承认虐待行为。牛牛妈妈因此通过微信公众号披露了此事。
而幼儿园在牛牛离园后,向在园内就读的幼儿家长发放了一封公开信,否认了虐待行为的存在,并称牛牛“具有特殊儿童倾向”,园方安排了专家进行观察,并为牛牛所在的班级专门增加了一名教师给予特殊照顾看护。
“我们向教委递交了全部资料,教委的调查显示,无法认定暴力行为的存在。”园方表示,公开信的发布仅仅是为了澄清事实,“特殊儿童”本身是个中性词,并非为了贬低牛牛。
而牛牛妈妈表示,幼儿园这封公开信颠倒黑白,其影响范围之广,已经影响到了孩子的正常生活。“小区里的一些孩子对牛牛说,‘你有病,我不和你玩’。”五岁的牛牛被贴上了这样的标签,牛牛妈妈既心痛又无奈,为了保护孩子,一家人搬离了原来的小区。
一审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牛牛提出上诉,上午,案件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
牛牛妈妈表示,在转到新的幼儿园后,老师为他进行了专门的心理辅导。“表面上孩子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是却有了永远的心灵创伤。”
经审理,三中院支持了牛牛的全部诉讼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园方对牛牛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J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