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不学好,以高新路周边的学生为目标,虚构自己的弟弟被打,受害人像是打他弟弟的人,给学生施加心理影响,然后要求学生抵押手机、平面电脑等贵重物品,借机敲诈勒索。1月15日记者获,该男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男子多次勒索学生被批捕是怎么回事
王某某,1991年04月12日出生,蓝田县人。2017年12月3日16时左右,王某某在高新区敦义路路边,听到有几个学生模样的男生在讨论打架之类的事情。其他学生离开后,王某某对最后一名男生谎称自己的弟弟被人打了,对方看着像是打他弟弟的人,并声称自己是社会上混的人,使该学生产生心理压力。王某某借机提出让学生将手机等贵重物品先抵押在王某某手上,等其弟弟来辨认,对方只好将一部价值7000余元的玫瑰金色苹果7PLUS交给王某某。得手后,王某某把手机拿到钟楼附近,以3000元的价格卖掉。案发后,2017年12月11日,王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高新分局刑事拘留。
后公安机关查明,从2016年6月起至2017年12月初,王某某多次以高新路周边学校上课及补习的学生为目标,先后敲诈勒索6名学生,共计勒索骗走6部手机及1部平板电脑,总计价值4万余元。
1月15日记者获悉,雁塔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王某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