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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3)

佩珊 2018-04-25 19:17:26 手机版

  4、父母在泉州开发区区直部门、垂直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工作(合同制聘用人员必须是2017年9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适龄儿童。

  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户口本、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是否在编)、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合同制聘用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居住证(暂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5、父母购买区内住房因政策性原因尚未落户的适龄儿童。

  父母购买嘉龙尚都房产并于2018年3月10日前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户口本、房产证或真实有效住房证件(购房合同或购房贷款合同)、2018年3月10日前的物业入住证明、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以上材料除企业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户口本需整本复印,入学儿童户口未与报名父母一方同一户口本者需提供能证明其亲子关系的儿童出生证,报名初中一年级不用提供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报名时间皆为

  7月7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行政办公楼,联系电话:0595-28270067。

  (三)报名方式:采取集体报名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员工子女要求入学的,必须先向企业报名,由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对本企业符合条件招生对象的资料的收集和审核,审核完成后,按照要求制作《泉州开发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集体报名表》(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需分开填报),电子文档在7月1日前报送实验学校邮箱(小学发送至649042738@qq.com,中学发送至454363996@qq.com),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集体报名表》、个人相应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7年度纳税证明报名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其他对象,持相关资料于规定时间直接向实验学校登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