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要求
A类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①即可录取。
B类及C类合格考生须达到下述条件方可录取:
(1)选报理工基础类、人文社科类、中外合作培养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C30②(浙江省考生达到C2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0)。
(2)选报电气信息类(不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制造类、建筑土木类(不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经济管理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B40③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达到C3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5)。
(3)选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合格考生,考核综合成绩须在该报考类型的所有考生中位列前30名(含)内,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④(浙江省考生达到C50,上海市考生达到C20)。
2.专业安排原则
(1)A类合格考生,满足前二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2)B类合格考生,满足前三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3)C类合格考生,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结合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余量,依次确定专业。
备注:
①一本线: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和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②“C+数字”:表示一本线上的分值,如C30表示一本线上30分。
③“B+数字”:表示最终模拟投档线下的分值,如B40表示最终模拟线下40分。
④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⑤除上海市、江苏省外的其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⑥江苏省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
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志愿,并于2018年6月25-30日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包括:高考成绩、报考类型内的至多6个专业志愿(必须服从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调剂)等。未按时补填高考信息的合格考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