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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工业大学励学成才计划招生方法流程(2)

映芳 2018-04-04 18:14:15 手机版

  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中学应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2、邮寄书面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书面材料需按如下顺序装订:申请表(含课程修习成绩表)、申请报告、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须加盖中学公章)。全部书面材料务请于4月12日前通过邮政速递(EMS)方式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24,信封上请注明“励学成才计划”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说明:我校只接收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寄件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方式

  1、4月底前,我校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下载申请我校且户籍、学籍资格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

  2、我校在报名考生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前提下,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由专家对申请材料所反映的考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做出成绩评定。在此基础上,我校结合专家对考生的评定成绩和各省报名生源情况,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原则上确定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5月底前将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我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资格。

  五、报考和录取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2、专业志愿(以高考报名志愿为准)限从指定的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填报其它专业将不享受“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录取政策。

  3、我校录取的“励学成才计划”考生,其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4、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高考实考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5、考生录取后与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