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国家专项计划或其他批次。
(八)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考生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相应阶段的报考、录取资格或考试成绩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奖励帮困措施
“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决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落伍”,这是复旦大学向全社会的郑重承诺。
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优秀学生除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新生奖学金外,在校期间还有几十种奖学金可供申请。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医疗帮困、冬季送温暖、爱心公益站等综合资助平台。
详细信息参见本年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网站。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优惠政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
(三)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腾飞计划”选拔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601,邮箱:jiancha@fudan.edu.cn。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www.stuaff.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gaokao.chsi.com.cn/gxzxbm/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