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生高考录取原则
1)模拟投档线:由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次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我校模拟投档线。
2)我校根据资格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资格生分A/B/C三档,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B/C档资格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模拟投档线下40/20分且在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即予录取,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考生,B/C档资格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80/100分,即予录取。
3)专业录取原则:按学校或按专业群投档的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由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次所有高校/专业群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我校模拟投档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模拟投档线的,须在入选专业范围内服从调剂。按专业投档的省份,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的,即可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
4)江苏省资格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5)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我校自主招生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均为物理。
3、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8年)》执行。
五、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前
2、初审结果公示:2018年4月30日前
3、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地 址:(230026)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 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 址:https://zsb.ustc.edu.cn
七、领导和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招生工作为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施集体决策、集体领导;
2、我校“自强计划”初审合格名单、入围资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试点高校三级信息公开;
3、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自强计划”的审核、测试与决策过程,全面落实工作的相关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551-63602591,邮箱jwjcsj@ustc.edu.cn。
八、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