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昌平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详见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告内容。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