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入园条件及材料:
1.本地幼儿
第一档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即: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卡
第二档
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出生证、接种卡
第三档
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卡
第四档
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户口本、接种卡、关系证明(村和街道敲章证明)、出生证
2.自主招生:随迁子女
在满足前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学额有余,园方可按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事业科同意后,方可实施自主招生。
第一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
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分值证明)、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第二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具有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分值证明)、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第三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且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备注:如幼儿父母一方持有2018年1月后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需同时提交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17.7.1-2018.6.30期间)。不含补缴,或者三年《灵活就业证明》。
第四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凭证。
备注:如幼儿父母一方持有2018年1月后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需同时提交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17.7.1-2018.6.30期间)。不含补缴,或者三年《灵活就业证明》。
3.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户籍幼儿的入园
法定监护人在本镇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域购房或合法租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阳阳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登记入园。
八、关于、中大班补充入园
1.坚持“统筹安排,区内调配”的原则,严禁超学额插班。
2.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
3.转园或插班的条件:出生于2013.9.1~2014.8.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12.9.1——2013.8.31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
九、招生热线:
徐老师:59223855
十、说明:
以上招生方案依据《2018学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进行,如有不同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