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主招生范围(来沪随迁子女):
条件:
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幼儿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凭证》;幼儿的直系亲属持有白鹤社区房产;
提供材料: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凭证(如2018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需提供“从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社保需缴满6个月”的凭证)、120分值证明、幼儿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凭证、房产证和购房发票。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
备注一:《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凭证》居住地址必须在白鹤社区,且在有效期内。
备注二: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备注三: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依据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年限的长短依次录取。
备注四: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伪证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节点
1.4月16日招生方案交区教育局审核。
2.4月18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计划、范围、对象、收费标准等招生条件。
3.4月19日向社会公布白鹤幼儿园招生登记公告。
4.4月20日至5月4日,家长通过访问网站(http://rybm.qpedu.cn)或关注白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选校报名。
5、5月23日,白鹤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6、5月26、27、6月2日,白鹤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6.6月23日发放必招幼儿入园通知书;8月15日前发放自主招生幼儿入园通知书
六、招生地点:
白鹤镇鹤如路115号,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2:00-16:00
七、招生热线
沈老师:59740568郁老师:59748996张老师:59746723
八、招生小组:
组长郁小红
副组长沈晖
组员张月兰庄燕吴冬敏卢仙袁雷红
九、收费标准
公办二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费:175元/生/月
十、其他说明:
1.本招生方案依据上海市入学新政策(《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3)73号】)和《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并实施。
2.本方案由白鹤幼儿园与白鹤镇社会事业科研究商讨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