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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人数及报考流程(2)

映芳 2018-04-04 16:42:11 手机版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各省(区、市)资格审核情况、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5月30日前公示,考生请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初审结果及复试通知,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2、确认考试:通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初审的考生,须按照我校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报到及复试: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须按要求在2018年6月9日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复试。

  复试于2018年6月10日进行,测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数学,总分150分,无相应考试大纲和往年试题作参考;面试重点考察学生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对应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40分、0分。

  3、资格确定: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及具体专业,其中面试成绩未达合格要求者,不能入围最终合格名单。入选名单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示备案。

  五、录取办法

  1、报考要求: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资格,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志愿的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仅能报考获得入选资格的专业(如报考认定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身体条件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专业体检要求见附件),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浙江籍考生,需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科目要求见附件)。

  2、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成绩(含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审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六、监督机制

  1、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10-6233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