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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林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人数及报考流程(3)

映芳 2018-04-04 16:42:11 手机版

  4、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公开制度,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生源所在中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招生网(https://zsb.bjfu.edu.cn)进行公示。

  6、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属推荐中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考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复试成绩,同时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8:00-4月10日23:59

  2、报名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以邮戳为准)

  3、初审结果公示及复试通知安排:2018年5月30日前(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中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复试通知,具体事宜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4、复试报到时间:2018年6月9日

  5、复试考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

  6、复试成绩查询:2018年6月22日之前(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布)

  八、特殊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符合贫困标准的,可向我校申请路途补助、住宿补助。初审通过后,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按照相应要求进行申请。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子邮箱:blzsb@bjfu.edu.cn

  微信公众号:BJFU8216

  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u/2799681034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