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交各类申请资料。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资格、高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备案,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并在本校进行公示。若发现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把有关事实通报中学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516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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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简章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