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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滨江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2)

佩珊 2018-04-09 19:12:57 手机版

  积分核定

  积分管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基本条件且积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积分受理窗口当场受理,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并出具收件凭证。申请材料推送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由区流动人口办按《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进行积分核定。积分申请受理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登陆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提供应用服务的平台,或者持《居住证》到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的积分情况。

  积分公示

  区流动人口办汇总申请子女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总积分,按高低顺序排名,并在区流动人口管理网、区教育局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可向区流动人口办提出,如核实成立,由区流动人口办及时更正排名;逾期提出异议,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流动人口办将排名情况抄送区教育局,并于6月下旬向社会公布。

  安排学校

  区教育局根据积分排名先后,结合流动人口居住情况及区域学校资源等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统筹,依次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并在15个工作日内确定入读学校。入学安排结果公示于区教育局网站、区流动人口管理网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如核实成立,由区教育局调整安排;逾期提出异议,不予受理;不接受安排的,视作放弃在滨江区入学。区教育局和流动人口办将公示结果分报市教育局和市流动人口办。

  手续办理

  7月中旬,经公示无异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家长随带孩子和入学基础材料,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经学校审核符合就读条件的,发给《录取通知书》,安排就读并注册学籍。

  因滨江区目前没有特殊教育学校,对无法接受正常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仍需回原户籍地就读。

  补充说明:

  1.流动人口夫妻共同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取夫妻积分高排名靠前的一方。

  2.多人积分相同的,按照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先后排序。

  3.根据《杭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杭教初〔2014〕13号)文件精神,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可按杭州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并到居住地学校现场确认,不适用此积分细则。

  细则从2018年4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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