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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市青浦区练塘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2)

佩珊 2018-05-10 17:46:52 手机版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招生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和居住所在地均为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练塘社区所辖各居委会、各村的幼儿,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

  2.户籍为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练塘社区所辖各居委会、各村的幼儿,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持有所属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敲章并签字),方予认可。

  5.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青浦区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持有本区办理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注:在满足前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我园按自主招生条件依次录取)。

  五、登记途径与方式

  2018年青浦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启用“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采取“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形式,凡符合招生条件,有意愿就读本园的适龄幼儿家长,须在2018年4月20日—5月4日,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本园微信公众号,登录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并按短信提示进行后续现场材料审核、查询招生进度。

  六、招生工作程序

  1.制定招生方案:4月16日之前,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园招生方案并交青浦区教育局和练塘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备案审核。

  2.发布招生公告:4月19日向社会发布2018学年练塘幼儿园招生公告:招生入园相关原则、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招生要求、日期等。

  3.新生报名登记:4月20日上午9:00以后至5月4日,凡愿意在本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家长请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或我园微信公众号完成幼儿信息登记。

  4.发送现场审核通知:5月23日,我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录平台查询。

  5.现场材料审核:5月26日、27日、6月2日,有意愿就读我园并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由家长带领,并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我园办理材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6.新生录取:(1)我园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于6月23日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2)8月15日前,根据现场审核的实际情况和录取余额情况,完成自主招生,并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随迁子女、转园或插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