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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嵊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3)

佩珊 2018-04-28 17:42:12 手机版

  四、招生程序

  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民办幼儿园由家长自主报名,幼儿园自主招生。各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在6月5日前,6月20日原则上招生结束(详细内容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被民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得再参加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

  城区公办幼儿园由市教体局核定招生计划。各幼儿园应于6月25日前在园门口宣传栏或网站上公布招生通告。招生通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招生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城区公办幼儿园按第一、二、三、四次招生顺序依次招生。

  (一)第一次招生

  1.报名对象:A类适龄幼儿,按招生区域报名。

  2.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A类适龄幼儿的家长7月1日——7月5日登陆“嵊州市政务公开网

  (https://www.szzj.gov.cn/col/col47/index.html)——在页面下方找到“市级政府部门:教体局”点击进入——在页面左侧找到“目录分类:报名平台”点击进入——“嵊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平台https://220.189.226.243:8090/enrol/web/enrol/index”,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下载打印。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填报“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填报有误可修改,但电脑确认并打印后信息不能再作修改。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招生区域、幼儿园、户籍、房产等信息不一致的,作报名失败处理,不予录取,该幼儿列入第二次招生对象。没有在网上报名的不得进入“现场确认”流程,网站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7月1日上午8:30,关闭时间为7月5日下午5:30。

  (2)现场确认。7月8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已完成签名的“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和家庭户口本、产权证、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幼儿健康档案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成功的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3.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可录取数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超过可录取数时,幼儿园在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采用摇号形式确定录取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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